104年度性別暴力防治影像巡迴座談一般社會大眾場(金門縣)

時間:2015年10月17日

地點:金門縣社會福利館多媒體演講室

與談人:金門高中輔導室 蔡麗娟主任

    金門高中社會科 劉雋迪老師

主持人:金門縣政府社會處 甯國平處長

播放影片:《烏龜和眼淚》+《家好月圓》+《爸爸生氣了》+《無聲片刻》


主持人:

我們先請今天與會的觀眾提出觀點和問題,再請兩位老師開始今天的座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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觀眾1:

幾部影片中印象最深刻的應該是《無聲片刻》,主角明明有看到卻假裝沒看到,感覺這是間接的幫兇,讓我覺得我們的社會愈來愈冷漠了。


觀眾2:

《家好月圓》表現出很嚴重的父權主義,我們現在講述性別平等,我覺得語言跟精神暴力有時比肢體暴力更嚴重,因為身體受了傷害可以治療,但是心裡受了傷害可能要花十幾二十年才能走出來。


觀眾3:

看了這四部影片之後我發現,這些女生有一個共通點是她們都被留在家裡,我覺得要為女性爭取權力,就是要增加她的能力,讓她能夠走出家庭,讓她不要只把生活重心放在家庭。然後在最後一部影片中最有感觸的是,你明明看到這個現象已經發生了,可是你寧願關起窗戶而不去重視他,最後造成這些悲劇的發生,我覺得這個世代愈來愈冷漠,尤其在都會區,這些都是我們要探討的狀況。


家防中心代表:

從家暴來看,可分為肢體、語言和精神暴力,肢體暴力就是用打的,言語暴力則跟精神暴力很像,比如說像《烏龜和眼淚》中小雨的爸爸對媽媽說「妳沒有用、妳是豬」。言語暴力不像身體上的傷是看得到的、是可以癒合的,心裡面的創傷是很難痊癒的,心裡的痛比身上的傷都來得痛。

其實暴力是學習而來的,在一個暴力家庭裡孩子可能成為被虐者,也可能成會下一個施虐者。暴力是一種循環,從壓力到爭執,爭執到暴力,暴力到蜜月期,在這四個階段不斷循環,當暴力在第一次發生時沒有被制止,暴力就有可能會再持續發生,而且密度會影響蜜月期的長短,有的時候連蜜月期都沒有,直接進入更暴力的程度。有時候大家會質疑被害人為什麼不離開,可能覺得難道有被虐狂嗎?其實被害者會認為施虐者對他們還是有愛的,也許他今天對我的暴力只是一種突發狀況、也許有種種原因,甚至受害者還會反省自己是不是做錯什麼事情讓施虐者不開心……。以上是我的分享,謝謝。


主持人:

謝謝大家提到許多相關案例讓我們去省思。那現在我們就請兩位講師來和我們分享。


蔡麗娟:

處長、各位好,其實我想大家會來看影片,對這個社會都是有關懷的。我看完影片後,心情真的很沉重,這些故事都在生活周遭真實上演,的確,外傷的傷口會癒合,可是內心的傷害可能伴隨著成長,即使受害者離開了傷害他的家庭,他可能還是有暴力傾向,這是無形中學來的,證明暴力對孩子的影響是很深的。

我想稍微提及《爸爸生氣了》這部影片,當我們發現自己有那樣的情緒或是行為錯誤,我們要很勇敢的接受治療,其實在接受治療以後,孩子跟爸爸之間的關係也逐漸好轉,爸爸開始懂得管理自己的情緒,影片中,風箏壞了,包耶怕爸爸生氣就趕緊閉眼,但爸爸卻沒有生氣了,反而很平和的縫起壞掉的風箏。慢慢的,孩子會感受到改變、就會靠近,其實這就是一種療癒,也是後續輔導很重要的一部分。

這四部影片將暴力、目睹從不同的領域表現出來,讓大家省思,讓這個社會不冷漠,把社會氛圍拉回到溫暖的環境之中,這是我想跟大家分享的,謝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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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雋迪:

各位好,今天在座的同學大多是社工系的吧!我以前很多朋友也都是社工系,過去參與的社團活動也讓我了解社工系與法律系的不同。社工系就是在學習助人的學問,法律系則是從法條當中去分析社會至家庭當中的現況。

因為以前傳統的觀念,認為家務事不由法律來管束,夫妻之間吵架也不需要法律來介入,所以我對《爸爸生氣了》這部影片的感受是最深的,影片當中包耶最後有寫信給國王,隱喻了讓政府來介入,並且政府有把加害人抓去關,代表開始用國家的公權力來解決問題。傳統的法律只能做到讓加害者為自己做的過錯受到懲罰、付出代價,但是問題並沒有解決,因為施暴者本身的認知可能就有錯誤,像影片中的父親會重複施暴,可能就是精神上或認知上有偏差,其實可以從教育或心理方面來解決問題的根源。

家暴法有它值得探討的地方,通常民法上我們談合法的婚姻關係、家庭成員關係,但家暴法的家庭成員關係定義不太一樣,我們希望可以更廣泛的給予保障,即使沒有法律保障的婚姻關係,有同居關係也適用,或者現有或曾有夫妻關係的家庭成員,也都算在家暴法保障的範圍。另外,同性戀的同居關係也是可以申請家暴的保護令的。

那以下再開放一個提問。


觀眾4:

剛剛有提到如果是男女朋友有被暴力對待,請問要如何證明他們是男女朋友的關係?


劉雋迪:

其實法律在做保護令的裁定時,會有依法審理的程序,如果情況緊迫,有時可以不用經過審理的程序,只要有單方面的申請,法院就可以裁定,通常審理的程序是由法院去找一些證人或是社工,也可能是加害人或被害人的親屬及學校,若說要如何證明情侶關係,其實這跟我們在學校處理案件很相似,可以證明事實的證據皆由法官裁決,但這個判斷並不會脫離經驗法則的框架,例如有很多同班同學都說他們兩人有親密狀,這就已算是一種情侶關係的確立。

以上是我的分享,謝謝大家今天的參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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