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4年度性別暴力防治影像巡迴座談專業人員場(雲林縣)

時間:2015年10月27日

地點:雲林縣婦女福利服務中心4樓視聽教室

與談人: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少年家事法庭  潘雅惠法官

    雲林姐妹電台 王麗萍董事長

主持人:雲林縣政府社會處社工科  許惠雯督導

播放影片:《聖誕玫瑰》


主持人:

非常榮幸邀請到今天的兩位與談人:雲林地方法院的潘雅惠法官以及雲林姐妹電台的王麗萍董事長!現在我們就將今天的映後座談交給兩位講師,待會也開放提問時間,請大家踴躍發言,謝謝!


王麗萍:

不難看出影片中李靜的律師這個角色,將自己的影子投射在這次案件中,以致於他將很多細節放大檢視,另外一方面,當女主角被性侵時,母親置之不理、甚至加以掩蓋,這樣的成長背景造成她心理與生理上的痛苦,所以在很多時候她比常人更需要得到關注、得到愛,但這種對愛的渴求,未嘗不是一種病態。

在東方文化中,言語和肢體上的騷擾是很普遍的,我們的社會對身體的解放、對主權的認知,依舊和西方文化有所落差,女人如何在生長過程中了解自己的身體、母親如何與女兒建立關係,這些都是必須去談論、但也有待扎根的。處在這個相對而言較父權的社會,我們本能的認定女性即是受害人,男性便是加害者,這樣的思想也反映在今天這部電影中,這是社會的偏見,也是造成男性遭受家暴無法求救的主因,但大家可以想一想,這種認定女性即是弱勢的觀點,是不是反而加深父權文化的偏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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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

謝謝董事長的分享,其實能夠承辦這樣的活動,我們非常開心和榮幸,剛剛副座也在百忙之中抵達現場,請副座和我們勉勵一下。


陳副座:

不好意思借用老師一點時間,我個人認為勢必要用社會教育來改變現狀,無論是在哪個職場環境、教育環境,都要給予性別尊重。影片中其實是有提到法律和道德上的衝突,對錯是法律的判決,但道德上怎麼去拿捏標準,這就是我們可以去思考的部分,各階層都有各自要扮演的角色,要怎麼在有限資源內照顧更多的人,是我們努力的目標,所以有疏漏的部分,便是在通報機制以及網絡上要加強、要更加完整的部分,希望大家一起往這個目標邁進!也期待大家對這些活動可以共襄盛舉,讓性別平等更落實,實質的影響身邊人,讓這些概念傳遞出去,也把這個種子散播出去,謝謝各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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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

謝謝副座的勉勵,那接下就請我們潘法官以法律的層面和我們分析這部影片,也歡迎大家提出自己的想法,來和兩位講師交流,掌聲歡迎潘法官!


潘雅惠:

目前正在修法,以後在座的每一位都有可能成為觀審委員,大家可以想一想,在這樣的案子裡,你身為法官會判有罪還是無罪?我常常會想,為什麼法庭上有些無冤無仇的人也會設詞誣陷?在性侵案件中要成為一個恐龍法官是很容易的,因為在某些情況下,性侵受害人與加害者非常難以辨識。在座的各位對這個案子都有各自的定論,即使李靜承認自己說謊,還是有人相信周醫生有性侵之實,我們可以探討李靜的成長路程,當我們著眼在李靜被性侵的案件上,其實忽略了她遭受家暴的事實,李靜被母親的同居人性侵就符合家暴的要件,而「性侵」和「遺棄」是最難抹滅的,「遺棄」可能會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對自己否定,認為自己不值得被愛,這更是我們需要去探討的問題。

作為一個法官,我們秉持無罪推定原則,但也可能因此落入加害人與被害人的錯置,法官也是凡人,絕對的正義是法官無法給定的,而誰才是應該被懲罰的人,也加深執法的困難。

其實大家可以去思考一件事,李靜已經從受害人的角色變成加害人,加害的對象是周醫生以及周醫生的家人,即使最後周醫生勝訴了又如何?對於被害人是不是也無法回到過去的生活?未來該如何面對變成最棘手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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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持人:

謝謝今天兩位與談人,也謝謝大家今天的參與,期望大家可以從這次的活動帶走一些新的想法,謝謝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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